
2006年,香港根據《存款保障計劃條例》推出存款保障計劃(存保計劃),為存款人提供保障。假如存保計劃的成員銀行倒閉,無論個人或公司存戶,均可獲最高達50萬港元的補償。
1. 香港存款保障計劃
存保計劃的保障範圍相當廣泛,包括所有存放於計劃成員銀行香港辦事處的港元、人民幣和其他外幣的存款。每位存款人在每家成員銀行的存款,包括本金和利息,最高可獲得五十萬港元的保障。這個範圍覆蓋了各類常見的存款戶口,包括儲蓄戶口、往來帳戶以及年期不多於五年的定期存款。不僅如此,個人、公司持有的存款以及用作抵押的存款也在保障之列。
在計算受保障的存款金額時,存款人在同一銀行內不同戶口的存款會合併計算。然而,一些特殊類型的存款並不受保障,例如結構性存款、年期超過五年的定期存款、不記名票據以及離岸存款(如存放於成員銀行在內地或海外辦事處的存款)。
2. 存款保障計劃的特點
香港的存款保障計劃具備一系列獨特的特點,以確保其有效運作和保障存戶的權益:
參與要求: 所有持牌銀行必須參與存保計劃成為計劃成員,除非獲得豁免。這保證了計劃的普及性和全面性。
補償上限: 存保計劃為每家計劃成員每名存款人設定了補償上限,即五十萬港元。這確保了合理的賠償範圍,保護了存戶的權益。
抵押存款: 存保計劃不僅保障一般的存款,還包括用作抵押的存款。這意味著即使存款被用來作為貸款的擔保,仍然享有相應的保障。
多幣種保障: 港元、人民幣以及其他外幣存款均得到保障,這使得計劃更具靈活性,適應了香港多元化的金融體系。
不需支付保費: 存戶持有的合資格存款會自動受到存保計劃的保障,而存戶無需支付額外的保費。這減輕了存戶的負擔,使得保障更加無縫和便利。
3. 存保計劃的應對措施
雖然銀行倒閉在香港並不常見,但一旦發生,存保計劃將發揮關鍵作用。計劃會迅速向持有合資格存款的存戶提供補償,確保他們的權益得到有效保障。這是為了防範金融體系中可能出現的風險,使得金融體系更加穩固可靠。
4.存保計劃限制
存保計劃的保障範圍明確排除了除存款以外的金融產品。這包括了眾多常見的投資產品,如債券、股票、窩輪、互惠基金、單位信託基金及保險單。因此,投資者在購買這些金融工具時,需自行承擔相關風險,而無法依賴存保計劃提供的補償。
此外,存保計劃亦有針對特定存款人設定了不保障的規定。這些存款人包括銀行與存保計劃成員有關連的人士,如其關連公司及高級管理層。這種限制的目的是避免濫用權力或不當利用關係,確保補償的公平性和合理性。
存保計劃進一步明確了一些存款類別不受其保障範圍的覆蓋,其中包括:
結構性存款: 這一類型的金融產品通常與特定市場指數或利率變動相關,其複雜性使其無法納入存保計劃的保障范圍。
年期超過五年的定期存款: 存保計劃僅保障年期不超過五年的定期存款,超過此期限的存款將不受其保護。
以計劃成員的資產作為償還存款的保證的存款: 存款的保障範圍排除了以計劃成員資產作為償還存款的擔保形式。
不記名票據: 存保計劃不涵蓋不記名的存款形式,例如不記名存款證。
海外存款: 存在成員銀行在海外辦事處的存款不受存保計劃的保障。
為外匯基金帳戶持有的存款: 存保計劃排除了為外匯基金帳戶持有的存款。
豁除人士持有的存款: 特定被豁免的人士持有的存款也不在保障範圍之內。
5. 計算補償的例子
單一存款人帳戶在存款保障計劃下的補償
存放於銀行的合資格存款 | 類別 | 金額(港元) |
---|---|---|
陳先生 | 儲蓄帳戶 | 50,000 |
往來帳戶 | 500,000 | |
受保障存款金額 | (50,000+500,000) | 550,000 |
可獲補償金額 | 500,000 |